晋中中院强化案件裁判和纠纷化解,提高审判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晋中中院强化案件裁判和纠纷化解,提高审判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做实做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千亿资产重整案
仅用97天审结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是国内综合能源企业,主营业务为煤炭、电力、石化三大板块。2018年,因受融资政策不断缩紧、债务规模较大、“短贷长投”等因素影响,公司陷入债务危机。
“这场危机的爆发,产生了几个严重的后果。”该案的主审法官郝永丽介绍,一是债权人众多,涉及金额巨大。二是2万余名公司职工面临待岗安置。三是32万多户A股股民投资可能归零。“集中全院司法资源,尽快稳住局面,一定要全力以赴打赢这场硬战!”2020年8月11日,在破产重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会议上,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掷地有声地说。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将分散在33个省市法院审理的涉永泰能源及其41家关联公司和实控人的142件诉讼、执行案件全部移送由晋中中院管辖。随后,在晋中中院的召集和主持下,先后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确定了债权人和债权金额,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用法律把债务明确了,确定了怎么还钱,老百姓就放心了。据统计,从2020年9月25日到12月30日,永泰能源向494家普通债权人偿付2.46亿元,向全部430家留债债权人出具《留债方案确认书》,并将偿债股票划转至管理人或债权人指定账户。至此,重整程序终结。
从受理到重整程序终结仅仅用了97天,晋中中院创造了全国审理千亿级资产规模上市公司重整案用时最短的纪录。“重整完成后,永泰公司在治理结构、资产结构、基本面等方面发生根本性改善,重回良性发展轨道,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今年4月还成功‘摘帽’,开始慢慢由亏转盈。”史红波欣慰地说。
晋中中院用法律稳定了局面,而支撑这一系列措施的背后,是晋中中院以完善机制为抓手的主动作为。与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强化政府部门和法院的协调配合,在市级层面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用破产机制倒逼企业规范经营、涅槃重生;制定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推进破产程序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等8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这套“组合拳”让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更加专业、精细、迅捷,企业破产程序司法成本也大幅度降低。
保驾护航小微企业
25天调解让俩企业息诉
将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成为晋中中院履行“保驾护航”责任的工作自觉。
花燕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燕子公司”)是一家初创企业,创始人韩某与潘某分别毕业于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他们既是工作伙伴又是80后夫妻。为响应我省大学生回流计划,毅然决然地辞去了北京待遇丰厚的工作回乡创业,开发出全国第一个以村级为单位的农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商平台;田再田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再田公司”)则是晋中当地有名的由养蜂世家田氏后人经营的专门生产蜂蜜产品的民营企业,是我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企业。
“两家企业都是为我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良心企业和小微企业,产生纠纷的症结仅仅是因为产品标签印制错误问题。”主审法官段锋说。
2020年7月,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花燕子公司委托田再田公司进行蜂产品生产加工,至10月,田再田公司生产封存蜂蜜14.87吨,还有30吨生产完成但未包装,但双方因商品标签问题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面,标签的生产商是田再田公司,而生产许可证号却是其关联的华盛公司;另一方面,标签上的生产地是销售商花燕子公司所在地,而非田再田公司所在地。因标签已经制作完成且在封存的15吨蜂蜜瓶上已全部张贴,但双方均不敢将产品流入市场。
“随着时间的推移,蜂蜜内活性酶成分以及其他微量元素会逐渐降低,蜂蜜的口感和市场价格均会受到较大影响,如果纠纷不能尽快解决,双方损失会不断扩大。”刚接手案件时段锋了解到这个情况非常着急,立即组织团队进行走访。
经过段锋不断调解,本案只用了25天时间,两家企业就同意相互让步,共同负担起产品标签重新制作和更换工作。矛盾纠纷不仅彻底解决,两家企业也冰释前嫌,还谈起了今后的深度合作。“小微企业是经济的毛细血管,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看到双方企业能合作发展,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段锋说。
面对企业发展难题,晋中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群众所盼,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和职工达成和解
42名当事人主动撤诉
今年4月20日,山西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劳动者达成和解,职工们满面笑容领取了公司给付的款项,42名当事人主动撤诉。
山西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昔阳县的一家民营企业,其下属的乐平矿由于资源枯竭面临停产转型,因转岗及安置问题,42名职工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未支持职工诉求,于是职工们上诉至晋中中院。
企业职工安置引发的矛盾是一块难啃的“骨头”。难啃在职工和企业对立情绪大,难啃在案件主体复杂,面临的社会压力大。该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矛盾中找出合理的解决途径,一直是晋中中院不断思考的问题。
经审理发现,当事职工的诉求不尽相同,可谓是一人一个小心思。合议庭成员认真分析每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的诉求和争议焦点,分类施策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就拿职工李某某来说,他因为年龄大了,距离退休没几年,就想让企业把经济补偿转为缴纳保险费,这样可以保证以后的生活。”主审法官张晓峰说,于是我们反复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实地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最终企业满足了他的诉求。
职工心理舒服,企业满意,双赢的背后,是晋中中院不断寻找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和结合点的努力实践。这次调解不仅使已经起诉的84件案件顺利结案,还成功避免了该企业一千多名安置职工的集体诉讼,有效消除了群体信访隐患,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晋中中院深刻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理念,通过案件裁判和纠纷化解,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为晋中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闫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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