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犯罪黑手伸向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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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和同学发生误会,一名13岁的初中女生被“网络水军”发文辱骂为“渣女”。这些不法分子还以“有偿删帖”为名对该女生进行敲诈勒索,致其身心受创。这不是电影《少年的你》中的情节,而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起网络霸凌未成年人案件。
  正值暑假,青少年群体在网络上十分活跃。然而,其中一些人却被所谓“网赚”机会吸引,误入网络犯罪陷阱。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有网络犯罪黑手千方百计伸向青少年:一方面,不少案件中受害人是“00后”;另一方面,部分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成为“网络水军”帮凶。

现实版《少年的你》:
13岁女孩被诬“渣女”

  13岁的佳佳(化名)是深圳市一名刚上初中的女学生。因和同学发生误会,辱骂、污蔑佳佳“交往多名男友是‘渣女’”的内容突然出现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并在同学间迅速传播,令佳佳痛苦不堪。
  经警方调查,发布这些不实文章的微信公众号与深圳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关。这两家公司均为湖南男子文某某开设,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自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期间,该公司注册了“Siri爱蹦迪”“广东热心市民”“第九个失眠星球”等十几个微信公众号,专门发布涉及他人隐私的虚假爆料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来自一些年轻人的投稿,经加工为“标题党”网文后发布,吸引粉丝阅读、传播。

“养号控评”
聚拢百万粉丝为敲诈

  据负责办理该案的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恒莉介绍,该团伙发布的文章内容多涉及校园矛盾、感情纠纷。团伙成员非但不对文章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为吸粉转发往往还要添油加醋一番。利用此类“微信公众号矩阵”,该团伙聚拢了100多万粉丝。
  这一团伙的不少非法收益来自“有偿删帖”。张恒莉说:“一些人看到自己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被泄露,找到客服想要删帖,团伙成员便借机敲诈,按照阅读量的30%至50%收取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的删帖费。”

网络霸凌“魔爪”
伸向未成年人

  张恒莉介绍,该案受害者分布在全国多个省份,其中有不少初高中在校学生。案件不仅给他们造成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精神伤害。比如受害者佳佳,被迫支付了2000元删帖费,文章虽被删除,佳佳却因心灵受创,变得厌学并患上抑郁症。
  “这实际上是一种实施网络霸凌、精神压迫的新型软暴力犯罪。”张恒莉说,网络团伙利用网络的隐秘性、犯罪成本的低廉性实施犯罪,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和名誉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犯罪嫌疑人
均为“00后”

  判决书显示,2020年底,文某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另外两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张恒莉告诉记者,该案中不仅有不少未成年人受害者,文某某等3名被告人也均为“00后”,作案时刚刚成年。由于文化程度不高,社会阅历较浅,法律意识淡薄,三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水军行为是犯罪。

以“网赚”幌子
利诱青少年做帮凶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网络违法犯罪团伙往往利用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贪小利”“见识浅”的特点,以“聊聊天发发帖”就能“轻松网赚”的谎言诱骗他们成为帮凶。
  近期,广州警方打掉了章某强恶意索赔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章某强发展骨干成员30多名,并不断招揽在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发展下线,组建网络社团“大猪组”,以大量恶意评论、差评等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赔偿款”。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重案大队副大队长邝磊介绍,该团伙人员36名,年龄在15岁到22岁之间。为首的章某强,案发时年仅18岁,是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他主要通过网络大量招募所谓“打假学徒”,传授敲诈勒索方法,发展了311人,收取“拜师费”约24万元。

完善对青少年
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

  “当前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应当突出法律的保护功能。”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说,“过往由于普法教育往往以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采取的手段多以震慑为主,导致未成年人遇到侵害的时候不敢、不懂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选择服软、妥协、退缩。”
  张恒莉认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是网络活动的重要主体,但他们认识能力往往有限、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她呼吁家长、学校、社会加强对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与防范意识,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普法宣传,送法进校园、进社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防止他们掉进网络犯罪陷阱。

新华社记者毛一竹 孙飞 毛鑫

(责编: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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