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凌晨上高速 交警及时查处消除隐患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法制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2月1日,高速交警三支队通报,通过大数据查处了一辆高速上违规夜行的客车。
  1月31日上午,高速交警三支队六大队民警在集成指挥平台巡检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LP9××5的客运车辆违反夜间禁行规定,于当日凌晨4时许从平顺收费站ETC车道驶入长平高速,为安全行车埋下极大隐患。
  高速交警立即约谈违法车辆挂靠的客运企业,要求企业就此现象立即做出整改,并对违法车辆的驾驶员做出处罚,并承诺其所属车辆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在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后,高速三支队六大队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对该车辆驾驶员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按照2011年山西省交管局与山西省运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2时至次日5时禁止7座以上(不含7座)营运客车在山西省高速公路通行。在高速上乘坐长途客运大巴的旅客,若所乘车辆在22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行时段,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请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如不予采纳请立即拨打高速警察报警电话。

(责编:温文)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