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篱笆墙 刹住“乱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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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战兢兢看视频,小手一抖就走远”“以前打开程序不敢乱点,现在打开程序不敢乱动”……随着“摇一摇”功能的上线,App内的广告植入几乎达到无孔不入的程度,甚至极其轻微的晃动都会触发跳转,这种碰瓷式“乱跳转”无疑点燃了广大用户对无良平台的怒火。近日,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直指这一行业乱象。新标准为广告跳转划出哪些“红线”?又将为App领域带来怎样的改变?2月初,记者对此展开采访。

违背用户意愿
“霸王跳转”引得抱怨频频

  “我最反感打车平台的弹窗广告,很多次我着急出门,正要打车却无意中按到广告,特别影响我上班。”2月3日,在太原工作多年的王宇倩向记者展示了她常用的打车App,刚打开主界面,就会弹出一条占据大半个屏幕的优惠券广告,关闭按钮则设置在右上角的隐蔽位置,稍有不慎便会误触从而跳转至其他页面,甚至还会导致短暂的手机卡顿。“更烦人的还有这个摇一摇的开屏广告,经常莫名其妙地跳转到其他App,关键是它还特别灵敏,我走路快点儿、手抖一下都能跳转。”
  相较于“90后”“00后”等“互联网原住民”,App内乱跳转的广告或对中老年人造成更大的困扰。高冬梅是太原市迎泽区的一名退休职工,平时喜欢用手机刷短视频和追剧。2月4日,她向记者表示,五花八门的广告充斥着各类视频软件,怎么也关不掉,极大地影响了她的观剧体验。不仅如此,有些链接在跳转后还会自动下载相关软件,因而占据了手机的大量内存,令她不堪其扰。记者注意到,在自动下载的软件中,有部分“钉子户”极其顽固,用户很难将其彻底卸载。高女士对此颇感无奈:“现在这些广告也只有你们年轻人能关掉,老年人简直防不胜防,好好的一集电视剧被搅得七零八碎,干干净净地追个剧怎么就这么难?”
  2月4日,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检索“App广告”发现,大部分为网友对其肆意跳转的不满,在评论区内,铺天盖地的抱怨引发了广泛共鸣。小红书博主“海色少女”吐槽道:“神烦各种开屏广告!许多App一打开就是5s的广告,而且‘跳过’按钮又小又不起眼,超容易点错。更无耻的是‘摇一摇’,一不留神就跳转,如此不尊重用户意愿的广告真的不担心适得其反吗?”微博网友“椭圆要现充”留言:“运营商们太狡猾了,在插入广告上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开屏广告附加的隐藏链接,手机略微倾斜一点都能触发,搞得我打开 App时都得正襟危坐,生怕它乘虚而入。”

出台硬性标准
对症下药刹住行业歪风

  疯狂跳转的广告不仅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也在透支着平台自身的信誉。新标准的出台为久而未解的行业难题献上一剂良药,在规范运营商行为方面划出诸条“硬杠杠”。
  记者看到,新标准首先明确界定了欺骗误导强迫点击跳转的范围,包括未以显著方式明示或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App信息窗口页面存在跳转、使用第三方的行为;通过用户“摇一摇”等交互动作触发页面或第三方应用跳转的,未清晰明示用户需要执行的触发动作及交互预期,或通过设置高灵敏度降低交互动作判定阈值,造成误导、强迫式跳转,等等。
  其次,新标准在一系列指标设定上作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明示告知义务。指出应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是细化参数设置参值。提出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是保障用户选择权。明确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运营商们使出浑身解数,见缝插针植入广告是受利益驱使。由于开屏广告醒目直接,拥有较高的曝光率,因而成为‘乱跳转’的重灾区,引得广大网友怨声连连。”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刘兴亮表示,新标准瞄准这一痼疾,通过列出义务、修订参数等具体措施,制定行为准则,最大程度杜绝此类现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山西传媒学院副教授周怡帆认为,技术的升级迭代让平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传感器的灵敏度,想方设法实现广告引流。用户权益不应被广告收益绑架,新标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使用户摆脱了被迫观看广告和下载App等困境,避免不良广告进入恶性竞争,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

压实主体责任
多方合力共建治理体系

  新标准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让那些肆无忌惮挑战用户耐心和底线的平台收敛张狂、戴上紧箍。然而,要想根治“乱跳转”等广告顽疾,还需多方协作、形成合力,重塑网络治理体系。
  刘兴亮直言,近年来,App侵害用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花样翻新之快、手段之隐蔽令人瞠目结舌,让我们愈发意识到制定行业标准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不断祭出重拳,整治业内乱象,此次发布的标准树立了良好的示范标杆。”他认为,今后还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列出问题清单,对未按照标准履行责任的App进行下架处理,抓落实和防反弹两手并重,全力做到不留一处盲区。
  “要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周怡帆建议:“一味地利益驱动注定会遭到反噬。运营商们要加强自律,自觉履行义务,恪守职业底线,摒弃饮鸩止渴、急功近利式操作,将精力真正转向优化用户体验、提升服务水平上。”同时,她认为,要广泛接受用户监督,针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改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促进App领域健康发展。
  “任何一种商业模式的良性运行,都应建立在诚实守法的基础上。”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琴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也明确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她指出:“‘乱跳转’实际上强迫用户接受广告推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此类违规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震慑,让交还用户选择权成为行业共识。”

本报记者郭慧 冯思泉

(责编:李琳、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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