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收入该进谁的腰包
《民法典》明确:归业主共有
生活中,居民小区的电梯间、外墙、灯箱甚至地下车库都会看到广告的身影,有些小区的电梯里还有滚动播放的动态电子广告,想不看都不行。在小区打广告应该都是收费的,钱去哪儿了呢?记者走访各小区发现,这笔收益大多成了一笔“糊涂账”。不过,这样的情形马上就会结束,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利用小区的共有建筑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广告遍地开花
“我们小区是动态电子广告,不愿意看?不由你!躲都躲不过。”昨日,漪汾街一家大型小区的居民董女士说,不管到哪儿乘电梯,几乎都能看到各种广告,而且会经常更换。董女士所说并非个例。记者走访了我市10多个小区发现,每个小区的电梯都有广告,涉及汽车、医疗、房产等内容,让人眼花缭乱。
这些广告怎么收费?大多数业主都表示不知情,有的业主在小区居住八九年了,虽然看到小区电梯有广告,但压根儿没想过是谁做的广告,收多少钱,钱又去了哪儿?更谈不上要求物业公司说明电梯广告收入的使用情况。“物业公司在出租广告位前从未征求过业主的意见,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也从未向业主公开过。”董女士说,“很多业主默认物业公司的操作,认为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跟自己无关,所以对设立广告位以及广告位收益无感。”
收入糊里糊涂
记者从广告公司了解到,小区电梯广告根据包月时间、位置和数量,广告价格每块每月从80元到200元不等。以此推算的话,小区广告位收入是非常可观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小区里的广告位都是由物业公司决定,以整年或按月出租的形式打包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再用于商业运作。整个交易过程中,小区业主根本没有参与的机会。
因此,电梯收益不仅在小区成了一笔说不清楚的“糊涂账”,也显得极为敏感。记者采访了几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大多含糊其辞。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称,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归物业公司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关制度的监督,再加上大多小区没有业委会,或者业委会不尽责,小区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多种因素给了物业公司钻空子的机会,客观上助长了物业公司隐瞒不报的行为。这位负责人强调,这些收益大多都是用在小区绿化、保洁、人员工资等方面了。
收益业主共有
不管收益用在哪儿?都应该让业主知情。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内电梯广告收入大部分被纳入物业公司账户,业主不明真相。这样的情形马上就会结束,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利用业主的共有建筑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也就是说,电梯、绿地等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业主所有,相关的广告收益也理应属于业主。那么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以何种形式归业主共有?针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问题,《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对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问题,之前的物权法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民法典》颁布后,有了明确法律依据,今后小区业主的维权会更加方便。
本报记者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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