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
养老机构同时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不得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两部门:
养老机构同时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不得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据新华社电 记者12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日专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应满足《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具有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服务条件,不得采取分灶吃饭、分区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收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养老机构同时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不得降低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和质量。
通知明确集中照护服务对象范围,主要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通知对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助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通知强调,各地应按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助标准。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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