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晋中市将有两部条例施行

其中,《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填补地方立法空白,有首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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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杨)12月15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称:2021年1月1日起,《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和《晋中市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施行。其中,《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的制定出台将为静升古镇发展提供有效规范和积极促进,同时也填补了晋中市地方立法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空白,具有首创意义。
  静升古镇是原国家建设部、原国家文物局联合命名的“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也是原建设部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小城镇”之一,2017年被评为“全国特色小镇”。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保护文物以及文物登记点150余处,镇内的文物资源丰富,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突出。
  《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条例共有三十六条,分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该条例确定了古镇保护范围,提出了保护原则;理顺了古镇保护工作机制,明确了保护资金来源;规范了古镇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细化了保护治理规定;明确了古镇的保护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如何立足保护条例,做好静升古镇历史文化保护?晋中市文旅局局长王超介绍,本条例作为现行法律法规的补充,对静升古镇历史文化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做好静升古镇的文保和展示工作,首先要加大巡查力度,通过巡查、专项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整改、修缮;其次加强对古镇历史文化的宣传教育及交流,立足古镇文化,挖掘古镇故事,在做好古镇内宣传展示的同时举办中小型交流展览,讲好古镇故事,传递古镇声音;第三是不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加强静升古镇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共同为古镇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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