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太原市重点用车单位须建设门禁视频系统
年底前,太原市重点用车单位须建设门禁视频系统
4月1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年底前,重点用车单位必须建设门禁视频系统,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车辆进出厂,严禁使用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场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及联网企业包括:太原市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园区、货物发(转)运站及钢铁、焦化、水泥、炭黑、建材、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橡胶制品、化工、电力、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
全市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年货运量100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7月31日前完成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或升级)并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对未按时完成建设(或升级)与联网的将按照绩效分级“短板原则”,予以降级或取消评级资格;其他重点用车单位,12月底前完成建设(或升级)并联网;对暂不具备联网条件的企业,说明原因并报计划完成时限。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未按期完成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或升级)和联网的重点用车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和入户抽检频次,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严格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
武佳 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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