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

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消费者如何投诉?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太原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太原市消协提示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购买电动车的付款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1月某日凌晨,太原市某小区6号楼门口停放的某品牌电动车,突然自燃爆炸引发火灾,烧成一堆钢架,旁边停放的三辆电动车也被烧毁。所幸事发于深夜,并无人员伤亡,物业管理人员赶来扑灭大火。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每栋楼门口都放满了电动自行车,业主进入楼道,需要从一辆辆电动自行车中间穿过,隐患重重。
  近两年,电动自行车不仅成为市民重要代步工具,更成为城市快递行业的必选。但电动自行车的消费维权投诉也日渐增多,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伤亡也时有发生。
  太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不要图便宜买改装电池,务必到正规的经营场所购买,不要使用非原装充电器进行充电。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在规定时间内充电,充完电应及时拔掉插头,需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在夜间充电,因为这样极易造成电池过充。充电器的电压和电池电压要匹配。
  更重要的是,应当在小区集中充电桩处充电,不可在车棚里随便拉电线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在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充电,更不要将拆卸下来的电池拿入室内进行充电,同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下雨时不要在露天环境下充电,同时尽量远离温度过高的热源。

  本报记者郝薇

(责编:褚嘉琳、candy)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