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调高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太原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本报讯(记者 张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缓解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保障我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合计最高支付限额将由40万元/年提高到60万元/年。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由每年96元提高到每年156元,其中单位缴费部分为108元/人/年,个人缴费部分为48元/人/年。

此外,从7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保持8万元/年不变,将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2万元/年提高到52万元/年。这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合计最高支付限额就由40万元/年提高到了60万元/年。

相比原政策,新政策充分发挥大病保险“保大病”的制度内涵,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一次性提高了20万元,我市参保职工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市民看病就医将更有保障。

(责编:candy)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