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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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月1日起,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开始。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50元;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据统计,2020年,我市有202万人参与城乡居民保险。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再提高,不但数额增加到550元,补助范围也更加广泛。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及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财政补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或财政补助予以全额补贴。其中,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大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者、享受40%救济对象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每人每年资助280元。财政资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和各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2021年具体补助标准为,资助由残联认定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140元、140元。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资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80元。各县(市、区)要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负担70%,县级财政负担30%。(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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