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站点将纳入大型公共建筑规划
本报太原3月30日讯(记者王雁)日前,记者从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太原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公共自行车管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33条,适用于太原市城区范围内公共自行车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服务等活动。今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或者新建、改建、扩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纳入规划,预留土地与线路接口,并与照明、园林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
《办法》规定,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在服务站点公布投诉举报和求助电话,并建立公共自行车承租人的信用档案,实行诚信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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