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储备调拨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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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健全完善医药储备应急调拨机制,提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供应保障能力,12月6日,《山西省省级医药储备调拨应急预案》发布。

  按照《应急预案》,成立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医疗物资供应专班,包括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国药集团山西公司等。省级医药储备调拨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一般(III级),较大(Ⅱ级),重大、特别重大(Ⅰ级)。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省级储备库接到专班调拨通知,立即启动应急调拨配送程序。根据需求单位所在位置和需求物资具体情况,统筹合理选择仓库区备。送货车辆配备两名人员,在装车、发车、路线转换、抵达交货等关键节点,随时联系需求单位,如有道路受阻、交通事故等情况及时报告。物资发出后,专班和省级储备库精准跟踪调度,确保所需物资无缝衔接配送到位。

  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急救药品、中医药方药等物资,专班优先予以调拨配送和协调保障。按照疫情防控需求,及时将所需物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开通急需物资网上备案采购渠道,保障医疗机构的物资使用和储备需求。

  生产储备企业积极做好医疗物资应急生产准备,应急期间原料、辅料、包材等生产物资储备原则上应满足企业1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所产物资优先供应省级储备库。合理调节成品库存,必要时保留不低于日产能10%的成品库存,接受专班统一调度。(李静)

(责编:温文、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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