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醒:网购定要擦亮眼 不要贪小利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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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11月10日讯(记者王佳 实习生刘玉栖)“双11”期间,网上购物进入高峰期,各商家纷纷推出打折促销活动。11月1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刘元平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贪小利吃大亏。
  刘元平提醒大家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不要贪小利吃大亏,要选择正规、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购买,同时要货比三家,谨防商家“明降暗升”、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陷阱。
  另外,年底将至,“元旦”“春节”两节前后利益驱动型食品犯罪活跃,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白酒、陈醋、烟草、民俗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工作力度,斩断一批涉网制假售假犯罪链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责编:马云梅、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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