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了“硬杠杠”

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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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11月7日,省住建厅消息,该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办法》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方案编审到位、人员到岗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安全交底到位、监督监测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全过程管理负总责。
  与此同时,施工现场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需制定群塔作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使用安全。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进行操作。塔式起重机作业每班至少配备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各一名,不得一人同时兼任。建筑起重机械停用期间,断电、关门上锁,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防止其他人员擅自操作、攀爬。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罚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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