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筹集5.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山西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本报讯(记者晋帅妮)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坚持政策支持、多方参与,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实施意见》确立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间)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太原市、大同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根据自身需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帮助其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20平方米—4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市政公用设施要配套齐全,并完成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租金则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定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我省将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支持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以及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简化审批流程,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供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列入国家计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予以补助;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等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

(责编:马云梅、褚嘉琳)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