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逾期拒不改正将被罚款
餐饮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逾期拒不改正将被罚款
2月26日发布的《山西省商务厅关于贯彻〈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规定》,未在醒目位置设置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给予警告,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意见》规定,餐饮企业提供符合节约要求的标准化菜品,在菜单上标注餐品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餐饮食品,合理配置不同规格盛具,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点餐、加餐时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发现明显过量点餐时提醒劝告,餐后提示打包剩余饭菜;明示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宴席服务时,科学设计菜单或套餐,合理安排宴席流程和餐台数量,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数理性订餐、合理消费;提供自助餐服务中,主动告知消费用餐规则,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对有特殊食用要求的餐饮食品进行说明。
餐饮外卖平台以明显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餐饮食品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以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推销过量宴席;鼓励免费提供分餐服务和符合卫生环保标准的打包餐盒;提倡通过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奖励、与宴席举办者签订“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等形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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