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个市县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我省6个市县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本报讯(记者李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11月20日在京举行。会上,我省晋城市、忻州市和静乐县、古县、长子县、沁水县等6个市县被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长治市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另外,我省还有74个村镇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村镇、83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14个家庭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家庭、23所学校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校园、13个集体和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
全国文明城市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2005年以来中央文明委已表彰了六届。前五届我省有长治、孝义两个城市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本届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一次性入选6个市县,实现了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我省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负责人、全国文明家庭代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参加了此次表彰大会,并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会见。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