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34座污水处理厂年内改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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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涛)9月15日省住建厅消息,为改善我省城镇水环境质量,该厅不断加大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工作力度,全省城镇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全省1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完成改造,全面提高流域水质。

在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完成太原汾东、清徐、阳曲、灵石、霍州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提升了全省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在2019年汾河、桑干河流域6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的提标改造基础上,今年全省1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完成改造。

在运行管理方面,针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曾经存在的运行不稳定,出水水质超标等问题,省住建厅对省内8市、15县、29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了实地调研。根据存在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级各部门和污水处理企业的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提出了污水厂运行、监管等具体要求和处罚、问责等相关制度。

另外,为确保低温环境下污水厂稳定运行,2019年冬至2020年春,省住建厅成立工作专班,分组包市负责对全省1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逐一实地驻厂指导,切实帮助污水处理厂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管理和技术问题。通过督导,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超标现象已基本消除,运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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