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定金、尾款……網購謹防這些“花樣”
預售、定金、尾款……網購謹防這些“花樣”
山西新聞網11月3日訊(記者 盧奕如)今日,記者從太原市消費者協會獲悉,“雙十一”即將到來,這期間既是網絡購物的高峰期,也是消費糾紛的高峰期,預售、定金、尾款、搶券等花樣一年比一年多,網絡交易中存在的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隨之凸顯。對此,太原市消費者協會向廣大市民發布消費提醒。
消費者在網購時盡量選擇正規、成規模、信譽度高的交易平台,此類平台在商品品質、投訴維權、售后退款等方面會有更好的保障,不要輕易登錄陌生購物網站或購物APP,避免點擊不明鏈接付款,防止上當受騙。
面對各式各樣的低價宣傳,消費者要提前關注商品價格,警惕先漲價再降價的消費陷阱。消費者要仔細閱讀平台網站和商家的促銷規則,明確紅包、積分及優惠券的使用范圍,詢問退換貨方式及運費政策。促銷活動期間,一些店鋪裡“特價商品”經常收款后不發貨,賣家的解釋是“缺貨”“售罄”或者“備貨不足”,消費者購物前要先向賣家了解商品存量情況。
“定金”一旦支付,一般是不可退的﹔而“訂金”是可以退的。消費者要注意,部分商家以預售的方式銷售商品,規定消費者預付定金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余款才能享受優惠價,而很多消費者並未認真了解活動規則,甚至不清楚,在規定時間內未付款,訂單可能被取消且定金不予退還。
所謂的“電商專供”商品一般價格較低而品質稍遜,特別在服裝、電器、鞋帽、箱包等品類,這種情況出現較多,消費者要擦亮眼睛。消費者要小心“紅包陷阱”,需要個人信息的、拆紅包要求輸密碼的都不可相信,高額紅包也要提高警惕,要謹防低價拼團陷阱,比如“一元拼大獎”實為抽獎﹔“低價拼團”可能只是為了獲取用戶隱私信息等。
太原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在網購交易過程中一定要有存証意識,盡量保存好聊天記錄、宣傳介紹截圖、消費憑証等維權依據。與商家產生糾紛后,如果無法協商解決,一定要及時向電商平台或商戶所在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從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