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終審維持對前總理納吉布貪腐案判決
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終審維持對前總理納吉布貪腐案判決

8月2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位於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聯邦法院。

8月2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中)抵達位於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聯邦法院。

8月2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中)抵達位於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聯邦法院。

8月2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中)抵達位於普特拉賈亞的馬來西亞聯邦法院。
馬來西亞聯邦法院23日終審駁回前總理納吉布的上訴,裁定維持吉隆坡高等法院對其所涉多項貪腐罪名處以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約合3.2億元人民幣)罰款的判決。新華社發(張紋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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