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兒童出行風險上升 高速交警發布暑期兒童交通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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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報記者楊帆報道:暑期到了,兒童暑期出行安全問題也隨之而來。由於兒童對交通危險認知、自我保護能力不強,以及監護人看管疏忽等因素,都對他們的出行安全造成影響。7月27日,高速交警六支隊民警發布暑期兒童交通安全提示,並列舉出家長帶孩子出行的“危險”行為,提醒家長引以為戒並加強對孩子安全出行的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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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一:

少年兒童過馬路時橫沖直撞、忽然加速猛跑、中途折返、上高速玩耍等。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課題組根據事故案例數據分析,少年兒童過馬路時橫沖直撞、忽然加速猛跑、中途折返類事故最為突出,佔步行事故總數的50.4%。

部分農村旁邊或者穿過農村的道路是高速公路,由於大多數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長期不在身邊,加之可參與的活動較少,在暑假期間孩子們往往喜歡結伴在高速公路路邊玩耍或者橫穿高速公路,而看護人也往往認為孩子們和同輩一結伴而行不會出現安全問題。此外,高速公路車速較快,駕駛人很難發現路邊玩耍或突然橫穿道路的少年兒童,有時即便發現了,也來不及剎車避讓,最終導致碰撞事故發生。而少年兒童一旦被高速行駛的車輛撞擊,結果或重傷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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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作為看護人,首先,要意識到少年兒童在農村道路、穿村鎮的國省道等區域玩耍、橫穿道路等行為是非常危險的,盡管是在自家門口或者距離家較近的地方也存在安全風險﹔其次,少年兒童自身安全意識較為薄弱,對危險的認知不足,看護人一定要盡到看護職責,別讓孩子處在沒有監管和保護的狀態,這樣才能保証孩子的出行安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確規定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安全風險二:

未滿12周歲兒童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騎電動車或使用輪滑等娛樂產品上路。

暑假期間,農村少年兒童往往喜歡結伴騎自行車去集市或縣城游玩,這些孩子大多是未滿12周歲的兒童。此外,農村少年兒童的看護人,尤其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老年人,對於交通傷害的認識不深刻,往往會放任未滿16周歲少年兒童騎電動自行車上路或者載人出行。然而,電動自行車本身具有不穩定性,加之少年兒童對車輛的控制能力有限,一旦遇到緊急情況,極易出現失控狀態,與其他車輛、行人發生碰撞事故。

交警提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未滿12周歲的孩子對道路規則的認知不足、對車輛的控制以及遇到緊急情況的處置等方面能力較弱,不能適應復雜的出行環境,很容易發生危險。因此,看護人一定要擔起監護責任,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安全意識,不要放任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上道路騎行。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路》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由於年齡、經驗等原因,少年兒童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樣老練沉穩地騎行電動車自行車,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極易發生事故。作為少年兒童看護人,不要放任未滿16周歲兒童騎電動自行車上路。

安全風險三:

讓孩子睡后備箱或將兒童滯留在車內。

后備箱處於車尾,沒有任何固定的安全裝置,車輛行駛途中如遇到急剎或打方向避讓等突發情況,載人很容易與貨物發生碰擦,更易被尖銳的物品刺傷。另外,有的家長將孩子鎖在車內,覺得只是離開一小會兒,不會有什麼問題。但實驗証明,陽光直射下,一小時密閉車廂內溫度的上升幅度可達20℃以上。大部分地方夏季平均氣溫都在30°甚至40°左右,人在被暴晒的密閉空間更易導致缺氧。

交警提示:

后備箱不能載人,這是最起碼的安全常識。未成年人在乘車出行時,最安全的方式是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各位家長下車時務必及時抱下孩子並隨身攜帶鑰匙!如果孩子不慎被困,在等待救援時,一定要保持鎮靜,維持好現場秩序,以免自己慌亂的情緒給孩子帶去緊張感和壓力。另外,還可以通過向車上洒水的方式給車內降溫。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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