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晉中市將有兩部條例施行
其中,《晉中市靜升古鎮保護條例》填補地方立法空白,有首創意義
明年1月1日起,晉中市將有兩部條例施行
其中,《晉中市靜升古鎮保護條例》填補地方立法空白,有首創意義
山西晚報訊(記者 張楊)12月15日,晉中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稱:2021年1月1日起,《晉中市靜升古鎮保護條例》和《晉中市太谷傳統醫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將施行。其中,《晉中市靜升古鎮保護條例》的制定出台將為靜升古鎮發展提供有效規范和積極促進,同時也填補了晉中市地方立法在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空白,具有首創意義。
靜升古鎮是原國家建設部、原國家文物局聯合命名的“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鎮”,也是原建設部確定的首批“全國重點小城鎮”之一,2017年被評為“全國特色小鎮”。擁有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保護文物以及文物登記點150余處,鎮內的文物資源豐富,傳統文化底蘊深厚,歷史格局和傳統風貌突出。
《晉中市靜升古鎮保護條例》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和《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而制定。條例共有三十六條,分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五章。該條例確定了古鎮保護范圍,提出了保護原則﹔理順了古鎮保護工作機制,明確了保護資金來源﹔規范了古鎮保護范圍內建設活動,細化了保護治理規定﹔明確了古鎮的保護重點,提出了具體要求和措施﹔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
關於如何立足保護條例,做好靜升古鎮歷史文化保護?晉中市文旅局局長王超介紹,本條例作為現行法律法規的補充,對靜升古鎮歷史文化保護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做好靜升古鎮的文保和展示工作,首先要加大巡查力度,通過巡查、專項檢查等及時發現問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及時整改、修繕﹔其次加強對古鎮歷史文化的宣傳教育及交流,立足古鎮文化,挖掘古鎮故事,在做好古鎮內宣傳展示的同時舉辦中小型交流展覽,講好古鎮故事,傳遞古鎮聲音﹔第三是不定期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各司其職,群策群力,加強靜升古鎮的保護和管理,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共同為古鎮歷史文化的保護和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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