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優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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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丁園)為貫徹黨中央“租購並舉”的決策部署,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工作安排,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關於優化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於5月1日起正式執行。
  《通知》從三個方面優化了租房提取政策。一是提高了租房年度最高提取額度。六城區范圍內,職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最高提取金額由2.2萬元提高至2.5萬元﹔三縣一市范圍內,職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最高提取金額由7000元提高至1萬元。二是突出了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養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上述年度最高提取額度的基礎上再增加1000元。三是優化了提取頻次。由一年內提取一次調整為自然年度內按需提取。
  據了解,繳存職工隻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無凍結,便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租房。

(責編:李琳、馬雲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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