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未來將調整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
太原:未來將調整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
山西晚報訊(記者 張磊)12月6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發改委獲悉:該市發布了《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收費標准及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未來將對非居民廚余垃圾、生活垃圾等處理收費問題進行調整。
太原將就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收費標准及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進行調整。具體收費標准是: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按垃圾重量計費﹔非居民其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繼續按照並政發(2021)3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准執行。容積計費辦法由太原市城鄉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測算核定並向社會公布。收費中也有政策優惠,比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行收運非居民生活垃圾的單位,免征收運環節費用﹔符合分類質量要求的可回收物暫不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廢棄食用油脂不收費等。
如果超定額則實行累進加價機制。當年實際垃圾產生量低於定額標准50%(含50%),收費標准按80%計收﹔實際垃圾產生量在定額標准50%—100%之間的(含100%)按規定收費標准計收﹔實際垃圾產生量高於定額標准的,高出部分按規定收費標准上浮50%計收。
這一事項將先行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實行。其他非居民單位待條件成熟后適時公布實施。
清徐、婁煩、陽曲、古交三縣一市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收費標准及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由各縣(市)人民政府具體制定。
征收工作由市稅務部門負責,從2023年4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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