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發布空氣質量保障調度令

明確四類污染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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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11月2日,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秋冬季空氣質量保障工作調度令,要求強化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面源領域的污染管控。

根據會商研判情況,11月2日至8日,我市以南風、西南風為主,空氣濕度較高,氣象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污染物持續積累。11月3日至4日,在弱冷空氣作用下,空氣質量略有好轉,但好轉程度極其有限。從4日夜間至8日,全市將進入一輪較長時間的中度污染過程,預計出現連續中度污染,甚至可能出現入秋后的首個重污染天。

按照調度令要求,11月2日16時至8日24時,我市將採取以下減排措施:

在工業源減排方面,對美錦鋼鐵、太鋼(包括東山石灰石礦),以及清徐縣美錦、梗陽、亞鑫焦化企業均提出減排要求,對發電企業燃煤機組、熱源廠燃氣鍋爐均提出主要污染物濃度排放要求。除績效評級為A級企業外,其余磚瓦窯、耐火窯停產(污泥處置等豁免企業除外)﹔B級以下(不含)石灰生產企業停產(減排清單中生產脫硫劑的豁免企業除外)。

在面源污染管控上,組織開展清潔供暖“回頭看”和“禁煤區”燃用煤制品專項檢查,重點是強化城鄉接合部、城邊村燃煤污染執法檢查,杜絕散煤復燒。嚴禁露天焚燒垃圾、秸稈、落葉、柴草等行為。

在揚塵源污染管控方面,嚴格控制噴霧降塵、道路洒水和沖洗作業時間。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即工地圍擋100%設置、物料堆放100%苫蓋、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現場100%濕法作業、出入車輛100%沖洗、渣土運輸100%密閉,未達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戶外施工。

在移動源污染管控上,國五以下(不含國五)中重型柴油貨車、渣土車輛(不含污泥運輸車)停止運輸。除“綠標”以外的各類施工機械停止使用。

據介紹,由於中長期氣象條件的不確定性,在污染物擴散條件變化的情況下,有可能提前解除或延長調度令管控措施。(任曉明)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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