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發出告誡函 規范月餅市場秩序
市監局發出告誡函 規范月餅市場秩序
本報訊 9月4日消息,臨近中秋佳節,太原市市場監管局向全市各相關經營者發布規范月餅市場秩序的提醒告誡函,要求各相關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提醒告誡函中,太原市市場監管局鼓勵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盒裝月餅,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經營者應當將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
此外,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當嚴格遵守關於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准,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
電子商務平台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並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對平台內經營者的盒裝月餅銷售活動監督,對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和提供定制服務的平台內經營者進行重點監督。
太原市市場監管局要求,月餅餡料中不得使用魚翅等野生保護動物食材,倡導不使用燕窩等名貴珍稀食材,鼓勵簡約、綠色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形成良好社會風尚。(張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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