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規范月餅市場秩序提醒告誡函
單價超過500元 交易信息須保存2年
太原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規范月餅市場秩序提醒告誡函
單價超過500元 交易信息須保存2年
山西晚報訊(記者 許晶晶)8月31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規范月餅市場秩序的提醒告誡函,進一步規范月餅市場秩序,促進月餅行業健康發展。
從事月餅生產、銷售活動的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標准,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鼓勵經營者生產、銷售物美價廉的盒裝月餅,更好滿足消費者需求。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實行重點監管,經營者應當將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盒裝月餅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備有關部門依法查核。
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月餅,應當嚴格遵守關於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准,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裝。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
電子商務平台內經營者從事盒裝月餅銷售活動,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完善交易規則,加強對平台內經營者的盒裝月餅銷售活動監督,對銷售單價超過500元的盒裝月餅和提供定制服務的平台內經營者進行重點監督。
行業組織應當積極推動行業自律,月餅餡料中不得使用魚翅等野生保護動物食材,倡導不使用燕窩等名貴珍稀食材,鼓勵簡約、綠色包裝,引導經營者合理定價,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對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過度包裝強制性標准有關要求,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的,經提醒告誡仍未規范的,一律從嚴查處。廣大群眾可對相關經營者進行監督,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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