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運營時間不少於15小時 最大運營間隔不超過10分鐘

太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范出台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太原新聞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本報訊 7月25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消息,為加強我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范運營服務標准,保障乘客合法權益,該局已經印發並實施《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范(試行)》(簡稱《規范》)。《規范》明確了我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標准,規定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全天運營時間不應少於15小時﹔運營時段正常運行時,最大運營間隔不應大於10分鐘。

《規范》要求運營單位應當為乘客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設備,保持設施設備運行完好,提供行車、客運、票務等服務和整潔衛生的站、車環境,並確保發生故障時應當及時組織搶修。

行車服務方面,要求首末班車時間(含換乘首末班車)、運營間隔向社會公開。運營間隔時間大於10分鐘的,應當通過網站、現場等渠道公示車站列車時刻表。

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全天運營時間不應少於15小時。遇高峰小時滿載率超標時,應當調整運營計劃,增加運力供應。遇線路改造、設備更新、系統調試等重大事由時,可以對運營時間、運營間隔臨時調整,並應當提前5天向社會公告。

客運服務方面,運營單位應當加強運營服務區域環境整治,建立健全清潔保潔制度,定期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消毒和通風工作,保証車站、列車、隧道環境清潔衛生,空氣質量、噪聲和虫害防治等符合有關規定。運營單位應當在車站內實施垃圾分類。應在通道、出入口明顯位置設置清晰的導向標志引導客流進站、換乘、出站﹔各類導向標志應保持清晰、完整。車站應當設有禁入標志,明示禁入區域,並設有阻擋外界人、物進入的防范設施,給乘客提供必要的導向、提示和警示。

票務服務方面,乘客因超程、超時或其他有責原因不能正常進出站時,車站服務人員應當對乘客進行票務處理。城市軌道交通因故障等原因造成列車運行延誤15分鐘以上的,運營單位應當出具延誤証明,為乘客辦理退票手續,並告知票款退還或者車票延期等注意事項。運營單位應當執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票價及票價優惠政策﹔對符合免票乘車規定,並持有相應乘車証件的乘客,應當驗証后准乘。

服務設施及管理要求方面,列車空調通風及緊急通風等功能應當保持完好。夏季室外溫度在35℃以下時,車內滿載時有效供風區范圍內溫度宜為27.5℃至28.5℃。夏季室外溫度在35℃以上時,在空調額定工況下應當保持車廂內部比室外至少低8℃。車站、列車應當設置無障礙設施,方便老弱病殘孕和需要幫助的乘客進出車站、乘車和換乘,必要時應當提供人工服務。新建線路車站宜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無障礙衛生間,配備母嬰、兒童服務設施,既有線路具備條件的應當實施改造。

另外,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設置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乘客投訴受理及處理反饋的工作程序,及時有效處理乘客的服務投訴。服務投訴熱線、服務監督熱線電話應當向社會公布,並在車站和列車車廂內張貼。運營單位受理乘客服務投訴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在7日內作出答復。(齊向真、田佳偉)

(責編:candy)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