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制代替書面証明 公積金辦理更快捷了
承諾制代替書面証明 公積金辦理更快捷了
本報訊 5月9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無房証明、房產証明和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証明,在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這三類事項無需再開具書面証明了。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辦理無房証明,無需單獨開具書面手續,僅需要提供結婚証或同一戶口的戶口簿、職工本人身份証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銀行卡(折),這些資料均需原件。需要注意的是,鐵路分中心、古交市、婁煩縣、陽曲縣繳存職工,仍需提供房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距申請日12個月內的申請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証明。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証明,內容涉及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的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的情況,之前的做法是:繳存城市向貸款城市出具書面証明,並配合貸款城市核實相關信息,出具單位是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實行告知承諾制后,辦理指南中明確指出,大同、忻州、朔州、晉中、晉城、臨汾、長治、陽泉、運城和呂梁繳存職工,通過山西省住房公積金數據互聯互享平台獲取資料即可,不再需要開具書面証明。其余相關手續不變:根據所購房屋類型提供相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証、戶口簿、婚姻關系証明等。
在辦理房產証明時,關於如何認定二套房,需要購房者提供所購房屋類型相應資料,之前由繳存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實行告知承諾制之后,無需出具。其余手續不變: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証、戶口簿、婚姻關系証明等。
據了解,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一項制度,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証明的義務或者証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由申請人書面進行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准和要求,同時也願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就不再索要証明,直接給予辦理。(賀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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