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實現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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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殘聯獲悉,隨著太原市政府於近日下發了《關於在全市建立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太原市實現了殘疾人意外傷害保險的全覆蓋。
  據悉,《通知》規定參保對象為在太原市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為持証狀態的殘疾人。保費標准為50元/人/年。各縣(市、區)可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對保險范圍和保費標准作相應調整。投保方式為由各縣(市、區)殘聯作為投保人,按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要求組織實施。保險期限為投保人按1份/人/年為被保險人投保。以保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次年同日前1日為1個保險期限。
  具體保險范圍及賠付標准為:保險責任范圍內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保險金額50000元﹔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新的殘疾(自身殘疾除外),保險金額50000元(根據傷殘程度按比例支付)﹔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因意外傷害事故就醫(含門診、住院)的,保險金額5000元﹔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因意外傷害事故住院的,發放住院津貼50元/人/天,期限30天﹔保險范圍及賠付標准等在保險協議中具體約定,今后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發展及商業保險發展狀況作相應調整。發生理賠,以投保時的殘疾人名冊為准,由各縣(市、區)殘聯審核確認殘疾人身份,進入理賠流程。

王驍

(責編: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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