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違行、不戴頭盔等將被嚴管
太原交警拿出6個“金箍”規范電動自行車
改裝、違行、不戴頭盔等將被嚴管
太原交警拿出6個“金箍”規范電動自行車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騎電動自行車出門的市民注意,太原交警要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嚴管啦!8月18日,太原市交警支隊向社會通報,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將加強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管理。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依法依規駕乘,安全文明出行。
太原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6月30日,太原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為1058696輛,增長率為29.5%。據統計,太原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在全國36個城市排名中,居第12位。電動自行車已成為太原市交警部門長期管理的重點車種。目前,太原市電動自行車加裝棚架裝置、佔用機動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仍較為突出,嚴重影響道路的有序暢通,危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亟待進一步規范其通行秩序。
6項內容要加強管理,分別為: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轉借、挪用、涂改、冒領或偽造電動自行車號牌。
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時應當保持車輛原貌,不得加裝棚架裝置、改裝動力裝置,以及有礙行駛安全的其它裝置。
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嚴禁佔用機動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逆向行駛、超速行駛。
電動自行車應當按信號燈指示通行。遇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嚴禁闖紅燈、遇停止信號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轉彎或掉頭時不按規定通行。
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須佩戴安全頭盔,雨天或夜間騎行著顏色鮮艷的雨衣或易被識別的衣物,更利於保証人身安全。
駕乘電動車行駛中遇公安機關檢查時,應當主動配合、停車接受檢查。嚴禁沖關闖卡拒絕公安機關盤查、檢查。
相關
6項嚴管措施看這裡
太原市交警支隊介紹:對於電動自行車的這些交通安全管理內容,全部都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相關負責人也對法律依據一一進行了解讀。
1.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轉借、挪用、涂改、冒領或偽造電動自行車號牌。
依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電動自行車應當經登記並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號牌、行駛証后,方可上道路行駛”。第二十五條“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套用、挪用、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証”。
2.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時應當保持車輛原貌,不得加裝棚架裝置、改裝動力裝置,以及有礙行駛安全的其它裝置。
依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電動自行車﹔(二)在電動自行車上改裝動力裝置、改動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等更改技術參數﹔(三)在電動自行車上搭篷、安裝挂架、加裝或者改裝座位(兒童安全座椅除外)等改變電動自行車外形結構﹔(四)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高分貝喇叭、音響等設備。禁止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十)駕駛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3.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嚴禁佔用機動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逆向行駛、超速行駛。
依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五)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靠車行道右側行駛”。《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在城市快速路行駛﹔(三)最高時速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速標准﹔(十一)逆向行駛﹔(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4.電動自行車應當按信號燈指示通行。遇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嚴禁闖紅燈、遇停止信號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轉彎或掉頭時不按規定通行。
依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遵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協管人員引導﹔(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5.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須佩戴安全頭盔,雨天或夜間騎行著顏色鮮艷的雨衣或易被識別的衣物,更利於保証人身安全。
依據:《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採取下列措施,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一)佩戴安全頭盔﹔(三)其他安全措施”。
6.駕乘電動車行駛中遇公安機關檢查時,應當主動配合、停車接受檢查。嚴禁沖關闖卡拒絕公安機關盤查、檢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証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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