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農機報廢有補貼
五類農機報廢有補貼
本報訊(記者 周皓)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從6月1日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5類農機達到報廢條件,可申請相應的補貼資金。
補貼對象為全市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達到或超過報廢年限具體為: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式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懸挂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機報廢年限為1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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