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消協“雙11”消費警示:消費者網購需牢記“五防”“三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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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太原11月8日訊(記者郝薇)“雙11”即將到來,近日,太原市消費者協會發布“雙11”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雙11”網絡購物要注意“五防”“三不忘”,避免消費糾紛。
  太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網絡購物三大前提不能忘:一是選平台。網購時盡量選擇正規的、成規模的、信譽度高的交易平台,不要輕易登錄陌生購物網站或購物APP,避免點擊不明鏈接付款,防止受騙﹔二是查資質。消費者在網購的時候可以先查看店鋪的營業執照信息。如果想要購買的商鋪銷售食品、藥品等,相關行政許可也應該展示在網店中,產品的檢驗報告、商家的生產經營資質同樣能幫助消費者選擇﹔三是看評價。先看店鋪動態評分,評分通常包括描述相符、服務態度、物流服務等,例如淘寶網評分呈橘色,就代表商品評價較好。
  此外,這些陷阱還得防范:一是價格先漲后降﹔二是特價商品缺貨﹔三是“ding”金交付要警惕,值得一提的是,“定金”不等於“訂金”,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定金”一旦支付,一般是不可退,而“訂金”可退﹔四是“電商專供”和“紅包陷阱”要謹慎等﹔五是注意存証。消費者在網購交易過程中一定要有存証意識,盡量保存好聊天記錄、宣傳介紹截圖、消費憑証等維權依據。與商家產生糾紛后,如果無法協商解決,一定要及時向電商平台或商戶所在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編:溫文、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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