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大齡未婚子女無收入父母可以獨立以戶申請低保救助
新規!大齡未婚子女無收入父母可以獨立以戶申請低保救助
太原市民政局出台減証便民舉措,加大低保救助力度,服務“六穩”“六保”大局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張文娟)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証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扎實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實現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時效性,積極促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8月5日,記者從太原市民政局了解到,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太原市民政局研究出台了規范城鄉低保審核確認有關事項、進一步加大社會救助力度、提升服務效能的通知,對城鄉低保審核確認有關事項進行規范,擴大了救助范圍,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效能。
減証便民
該規定本著簡化工作程序,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效能的基本要求,申請人今后在申請救助時,可通過經濟狀況核對信息、聽証會群眾認可信息以及誠信承諾等環節佐証的信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受理低保、審核確認等程序中不得要求救助申請人在申請受理時提供相關証明材料,如婚姻、殘疾等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戶籍証明、無業收入、生活支出証明等。優化服務 “三無”對象即無勞動能力、無收入、無贍(撫)養人,在申請社會救助時,取消民主評議環節,可在入戶調查等信息核查環節直接予以救助。
對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收入來源不固定的低保家庭,其家庭經濟狀況由每季度復核一次變為每半年復核一次。在復核期內,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沒有明顯變化的,不再調整救助水平。
擴大救助范圍
困難家庭中有重病(參照我市醫療救助的相關病種規定)、重殘(一二級殘疾、三級智力和精神殘)、無勞動能力且個人收入低於低保標准的人員可申請單獨施保。困難家庭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4倍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資產要求不超過一套住房﹔二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單人施保被保人隻計算其勞務和財產性收入。
近兩年內家庭住宅進行高檔裝修、子女在私立學校就讀、開辦企業家庭生活困難時可申請低保,家庭成員名下有市場主體登記信息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隻核算其在市場主體活動中的經濟收益(按市場主體出具的收益証明或市場行業評估核算)。
父母與大齡未婚子女(35周歲以上)共同生活的家庭,符合申請低保困難家庭資產規定的,父母可以獨立以戶申請低保救助。父母獨立申請低保應具備無勞動能力且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准的條件,並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核算該未婚子女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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