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8個方面36項措施 有效緩解省城噪聲污染

——解讀《太原市噪聲污染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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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全面加強太原市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提升噪聲污染防治水平,從根本上改善聲環境質量,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結合太原市實際,近日,太原市政府審議印發了《太原市噪聲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該方案從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多年來,太原市聲環境質量在全國處於較好水平。2020年,太原市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總點次達標率為100%,夜間總點次達標率為88.9%,與廈門、南京、貴陽等城市一樣,成為全國聲環境質量領先的城市。但是近兩年來,受各種因素的疊加影響,太原市環境噪聲污染凸顯,噪聲擾民問題日益突出。
  《實施方案》明確了8個方面的36項措施。
  其中,針對群眾投訴比例較高的施工噪聲,明確了6項措施:一是檢查建筑施工工地是否按照噪聲防治手冊制定施工噪聲防治方案,明確減污降噪流程﹔二是檢查噪聲防治費用是否列入工程造價,施工合同是否予以明確﹔三是施工設備是否選擇低噪聲設備,是否採取必要的防治噪聲污染措施、施工工序安排是否符合減污降噪要求、施工過程是否符合噪聲防治規范﹔四是中心城區施工工地是否安裝噪聲監控設備並與主管部門聯網﹔五是夜間施工是否辦理手續或取得証明文件,並在施工現場公示﹔六是針對群眾投訴舉報是否落實噪聲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聲對周邊居民生活的影響等。
  交通噪聲在社會生活噪聲中佔較高比例,防治方案明確了6項措施:一是加強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監管。禁止機動車擅自加裝、改裝機動車排氣管,避免轟鳴、疾駛、“炸街”造成噪聲污染。明確有關部門可以採取劃定禁鳴路段和時段,必要時可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路段和敏感時段採取限鳴(含禁鳴)、禁行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聲。二是加強道路養護,有效降低道路坑窪不平造成的噪聲污染。三是對“先有房、后有路”且噪聲投訴較多的道路,由道路建設(經營)主管部門督促道路建設(經營)單位按照“一路一策”制定噪聲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四是對“先有路、后有房”且噪聲投訴較多的敏感建筑物,由房屋建設單位制定“一房一策”開展治理,使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聲環境符合國家要求。五是對機場民用航空器噪聲污染,通過採取低噪聲飛行程序、起降跑道優化、運行架次和時段控制、高噪聲航空器運行限制、噪聲敏感建筑物隔聲降噪等措施,防止、減輕民用航空器噪聲污染。六是實施高效隔聲窗、隔聲屏障應用示范工程,開展低噪聲路面技術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設,形成一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噪聲污染防治適用技術。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25年,太原市噪聲監管體系將進一步完善,聲環境監測網絡初步建立,噪聲管理制度日益健全,管理能力明顯提升,聲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本報記者王媛

(責編:劉洋、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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