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發布通告
再次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証辦法
省人社廳發布通告
再次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証辦法
本報太原8月14日訊(記者王佳麗)為提升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証服務水平,打破資格認証參保地限制,實現資格認証服務省內通辦,8月11日,省人社廳發布通告,就資格認証“怎麼辦、去哪兒辦、找誰辦”等問題進行再次明確。
資格認証對象為領取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含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兩次資格認証時間間隔(以月為單位計算)最長不超過12個月。當年新增領取待遇人員,需在待遇核定前完成首次資格認証。
認証方式包括刷臉認証、人工認証和上門服務。
刷臉認証:在國內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可使用手機“民生山西”APP、“老來”APP或“掌上12333”APP等軟件自助“刷臉”認証﹔持有外省社保卡領取山西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可使用人社部“掌上12333”APP進行自助“刷臉”認証﹔在境外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可使用手機“老來”APP或者“中國領事”APP自助“刷臉”認証﹔人社部下發的領取待遇人員在國內乘坐火車、飛機的出行信息,也作為資格認証數據使用。
對無法使用手機APP自助“刷臉”認証的領取待遇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辦理人工認証:本人可攜帶身份証到就近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人工認証﹔可通過居住地社區(村)網格員或原參保單位工作人員核實確認后,由受委托人持近期拍攝的領取待遇人員本人電子版照片和資格認証情況說明到就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工認証﹔境外居住但無法使用APP自助“刷臉”認証的人員,可由原參保單位工作人員或原居住社區(村)網格員持定居地我駐外使領館(辦事處)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到省內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工認証。
高齡或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特殊人員無法通過APP進行資格認証的,領取待遇人員本人或家屬可主動向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上門認証服務申請,社保經辦機構及時安排社區(村)網格員、原參保單位工作人員或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上門認証服務。
省人社廳提醒,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証結果是按時足額發放養老待遇的重要依據,廣大待遇領取人員要在規定的周期內完成認証。未在認証周期內完成認証的,認証周期結束的次月暫停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待再次認証后的次月方可恢復和補發﹔領取待遇人員死亡、失蹤或被判刑等喪失待遇領取資格的,其親屬應及時主動向原參保單位或居住社區(村)報告,也可直接向待遇發放社保經辦機構報告。故意隱瞞不報,冒領養老金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