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下發通知
階段性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
暫定執行至明年年底
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下發通知
階段性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
暫定執行至明年年底
本報太原7月21日訊(記者王佳麗)近日,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決定在我省范圍內階段性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即把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場租補貼、自主創業社保補貼打包集成。根據該政策,給予創業實體15000元扶持,以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創業帶動就業。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暫定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對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並帶動1人以上就業,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且有納稅行為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給予15000元的扶持。其中,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指從2022年起的應屆畢業生,首次創辦企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的需擔任主要負責人(或者股東)﹔納稅行為,指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在稅務部門有實際納稅額,或者按規定免稅但有納稅申報記錄﹔帶動1人以上就業,指除創業者本人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員就業(含1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指高校畢業生所辦企業有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或者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保險並實際繳費,且不存在欠繳行為。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向營業執照發放機關所在地的市級或縣級人社部門(具體辦理層級及部門由各市人社局確定)提出書面創業補貼申請。人社部門受理申請后,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及時對審核通過的申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符合條件的,人社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15000元補貼撥付至申領人提供的銀行賬戶。每名高校畢業生及每個實體,隻能享受一次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享受創業補貼“歸集簡辦”政策的高校畢業生,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場租補貼等政策。
高校畢業生提供虛假資料、虛擬挂靠地址或以其他方式虛報冒領創業補貼的,由受理申請的人社部門負責追償,同時按規定將虛報冒領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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