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准確定

10公裡以內350元—850元/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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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太原12月26日訊(記者 王龍飛)近日,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確定了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准及有關事項,自2022年1月20日起執行。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接受委托,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車輛進行拖曳(牽引)、吊裝運輸等清障施救,收取的拖車、吊車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拖車服務根據不同車型,按照作業裡程計費,10公裡以內按照基價收取,收費標准最低350元/車·次,最高850元/車·次﹔超過10公裡外加收拖行費,每超1公裡加收標准最低10元/公裡,最高35元/公裡。吊車服務根據不同車型按次計費,收費標准最低800元/車·次,最高2600元/車·次。上述收費標准實行上限管理,在上限標准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接到車輛求助信息后,調度指揮就近的救援車輛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將事故車輛拖至執法機構按就近原則指定的地點停放﹔故障車輛拖運到就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處或服務區,也可以拖移至當事人選擇的其他停放地點,但不得強行拖移車輛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在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選擇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救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也不得妨礙和阻止當事人委托的救援機構進場服務。

(責編: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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