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可以申領優待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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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客戶端訊 12月14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舉行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証》發放啟動儀式,山西省優待証申領試點工作同步展開。作為試點的長治市襄垣縣、潞城區戶籍的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可以按照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的時間安排,就近前往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年邁多病、無法自行前往的,可以向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預約上門服務。

優待証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証”“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証”兩種,分別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其他優撫對象發放。持証人憑優待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和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優待服務。

我省在長治市襄垣縣、潞城區啟動了優待証申領試點,12月14日起,面向試點地區開放申領。其他非試點市縣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証申請工作,待試點結束后統一開始。預計2022年底,全省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經申請基本可以憑優待証享受相應優待服務。

據了解,優待証僅限持証人本人使用,不得買賣、出租、出借。使用優待証享受優待服務時,應主動出示。對違規使用優待証的,或者做出有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形象的行為,且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有關部門可以依規取消其優待資格,收回優待証,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責編: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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