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末,我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要達到2.6平方米以上
“十四五”末,我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要達到2.6平方米以上
山西日報客戶端綜合報道 12月2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為構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健康需求,我省出台《關於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補齊健身設施短板的實施意見》。到2025年底,我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6平方米以上,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數量達到0.9塊。
我省明確,各地要摸清健身設施短板,並系統梳理可用於建設健身設施的城市空閑地、邊角地、公園綠地、城市路橋附屬用地、河道沿岸、老舊倉庫、廢舊廠房、大空間地下室、建筑屋頂等空間資源,以及可復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娛樂、養老、教育、商業等其他設施資源,制定並向社會公布可用於建設健身設施的非體育用地、非體育建筑目錄或指引。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優先補齊革命老區、脫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場地設施短板,重點建設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社會足球場、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等6類基礎設施,並統籌考慮增加應急避難(險)功能設置。
全面盤活城市空閑土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且不妨礙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規在河道湖泊沿岸、灘地建設健身步道等。鼓勵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以租賃方式向社會力量提供用於建設健身設施的土地,租期不超過20年。在不改變、不影響建設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勵復合模式利用土地建設健身設施。
新建居住小區和社區要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配建社區健身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佔。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結合新建小區實際和應急避難(險)需求配建健身館等設施。社區健身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或建設標准的既有居住小區,要緊密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統籌建設社區健身設施。不具備標准健身設施條件的,鼓勵靈活建設非標准健身設施。(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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