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孩生育費用納入醫保報銷
我省三孩生育費用納入醫保報銷
本報訊(記者高建華)11月11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該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近日制定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生育醫療保障工作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三孩生育費用納入醫保報銷。
《通知》要求繼續做好職工生育保險工作。2018年5月,我省修改《山西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部分條款,取消了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符合計生政策的限制條件。《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認真落實生育保險待遇,合理確定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標准。
《通知》提出合理提高居民生育醫療保障待遇。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孕產婦生育三孩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各地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將逐步執行全省統一的醫保支付標准,無合並症或並發症的生育醫療費用實行醫保限額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宮產3000元,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個胎兒增加300元。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孕產婦發生的產前檢查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明確,新生兒出生當年,憑新生兒戶籍証明材料,在戶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不受集中繳費期限制,當年不繳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
《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簡化辦事手續,精簡申報材料,有效提升生育保障待遇享受的便捷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報銷時不再提供《生育服務証》《再生育服務証》《長效節育証》等有關計劃生育証明。要求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付費方式改革范圍,實現生育醫療費用在統籌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實現生育醫療住院費用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實現生育津貼“一站式”同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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