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30日起施行
山西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30日起施行
10月25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政府獲悉,近日出台的《山西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於10月30日起施行。《辦法》明確,政務數據資源按共享類型分為三類:可提供給所有政務部門使用的政務數據資源,屬於無條件共享類﹔可為部分政務部門提供使用的或僅部分可提供給所有政務部門使用的政務數據資源,屬於有條件共享類﹔不宜提供給其他政務部門使用的政務數據資源,屬於不予共享類。
政務數據資源,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採集和獲取的,或者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所產生的文字、數字、符號、圖片和音視頻等數據。
此外,政務部門未經授權,不得將獲取的共享數據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用於社會有償服務或其他商業用途,並對共享數據的濫用、非授權使用、未經許可的擴散以及泄露等行為負責。政務部門之間的政務數據交換共享和業務協同必須通過共享平台進行,各政務部門不得自行建設跨部門的共享交換基礎設施。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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