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質博物館公開征集行業標本或見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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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報訊(記者 薛建英 實習生 劉晶羽 任璟怡)7月20日,山西地質博物館發布消息:即日起,該館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地勘、礦業、土地、測繪等行業標本或見証物,征集活動長期有效。
  此次征集范圍及內容為:實物工具及設備,野外及室內工作中使用過的野外或室內工具、測量儀器、勘探設備等實物原件﹔創作材料,包括野外記錄本、素描手稿、日記散文、書畫作品等實物原件﹔歷史資料,包括通知文件、報告圖件、照片影像、宣傳材料、証書獎狀等實物原件﹔其他與地勘、礦業、土地、測繪等行業有關的資料或實物原件。
  征集分捐贈、借展、有償征集三種方式。其中,鼓勵社會各界進行捐贈,凡符合館藏標准且具有價值的,將對捐贈者頒發捐贈証書。移送中可能產生相關費用的,可向山西地質博物館提出申請﹔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在不改變所有權或保管權的基礎上,進行一定期限的借展。移送中可能產生相關費用的,可向山西地質博物館提出申請﹔符合館藏標准且具有價值的特殊藏品。
  藏品應具有較強的代表性,保存狀況較好,適合收藏及陳列展出。材料類藏品要求內容較為詳實、整潔,儀器設備類藏品要求外觀較為完整,兩類藏品應至少能夠反映下列內容之一:反映時代的歷史文獻﹔重要歷史証據﹔代表行業重要成果﹔展示行業工作內容﹔展現行業人文風採。提供者需出具藏品的詳細信息,包括:名稱、來源、年代(生產年代或使用年份)和提供者姓名、職業、身份証號、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所提供的藏品必須權屬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權利,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若發生經濟糾紛等類似情況,山西地質博物館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捐贈及有償征集的藏品由山西地質博物館永久保存,所有權歸於山西地質博物館。
  另外,捐贈及借展藏品時,由藏品提供者提供初步藏品資料信息,山西地質博物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的,由山西地質博物館組織專家對藏品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后雙方就藏品的名稱、數量、用途以及各方權利義務等訂立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藏品為捐贈品的向捐贈人發放捐贈証書。有償征集藏品時,由藏品提供者提供初步藏品資料信息,山西地質博物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的,由山西地質博物館組織專家對藏品進行鑒定、估價、商談等,並履行山西地質博物館相關程序,之后由山西地質博物館與藏品提供者簽訂協議,實施征集。

(責編: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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