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養犬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可於6月8日前通過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山西省養犬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可於6月8日前通過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犬隻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並先行支付醫療費用。5月9日,山西省司法廳向社會發布《山西省養犬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公告。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於2021年6月8日前,通過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辦法》規定,我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是本行政區域內養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履行養犬管理工作職責。養犬依法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部門應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接種的原則,科學設置狂犬病免疫接種點,並向社會公布。
《辦法》還規定,任何個人或者單位不得遺棄、虐待犬隻。養犬人不得驅使或者放任犬隻恐嚇、傷害他人。犬隻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並先行支付醫療費用。鼓勵養犬人投保犬隻責任保險。《辦法》還要求,犬隻在飼養過程中死亡的,養犬人應當依法將犬隻尸體送至指定的無害化處理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亂扔犬隻尸體。
公眾可以登錄山西司法行政網或者關注山西司法微信公眾號,查閱征求意見稿。
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方式一
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太原市小店區學府街41號山西省司法廳立法二處(郵政編碼:030006),並請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養犬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字樣。
方式二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fzbfgc8493@126.com。聯系人:王媛媛﹔王安友。聯系電話(傳真):0351—69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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