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

省教育廳:中小學生在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全日制培訓的,依法追究校外培訓機構和學生學籍所在學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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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張曉麗)12月14日,省教育廳消息,為解決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淨化社會育人環境,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為期一個月。

此次專項行動是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的關鍵環節,是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格局的重要內容,也是群眾關注的熱點。此次整治,將在全省范圍內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資質、培訓場地、師資、內容、培訓對象、收費、備案公示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構建長效機制,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整治時間截止2021年1月10日。

整治重點包括:未取得辦學許可証違法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培訓業務的情況﹔校外培訓機構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的情況﹔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的情況等。

通過整治,我省將進一步健全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長效機制和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機制,推動校外培訓機構相關信息備案審核和公示公開常態化,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証違規培訓的機構,將列入黑名單,並積極協商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要求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台,按有關規定實行聯合懲戒。對中小學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有償參與培訓的,除依法追究校外培訓機構及中小學在職教師責任外,還要追究在職教師所在學校的管理責任。對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及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在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全日制培訓的,依法追究校外培訓機構和學生學籍所在學校責任。對存在實際培訓情況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的校外培訓機構,教育行政部門將充分利用年檢年報制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証,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責編: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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