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標產品可使用“山西標准”標識
達標產品可使用“山西標准”標識
本報訊(記者何寶國)《山西省標准化條例》13日公布,12月1日起施行。我省將推行山西標准標識制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產品上使用“山西標准”標識。
根據《條例》,市級標准化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開征集地方標准立項建議。公民、社會團體等可以提出地方標准立項建議。為保障重大公共利益,或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地方標准的,優先立項,及時制定。
我省推行山西標准標識制度,推動山西品牌建設。我省制定的地方標准、團體標准、企業標准,經申請和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評價,符合國內領先、國際先進要求的,可以在產品上使用山西標准標識。
我省設立山西省標准化創新貢獻獎。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標准項目,以及在標准化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顯著,具有創新性和引領示范作用的技術標准,納入科學技術獎勵的評獎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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