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鄉居民將有“補充養老保險”
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行 也是按月領取待遇
山西:城鄉居民將有“補充養老保險”
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行 也是按月領取待遇
本報訊 (記者李濤)7月14日消息,省委辦公廳出台《關於建立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提出,將在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建立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省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是在現有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實施,由個人(贍養人員、家庭)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繳費資助構成,基金管理實行縣級統籌。按照規定,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年滿6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都可以按月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待遇。而且,我省將通過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參保居民多繳費、長繳費。
據悉,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將堅持普惠和傾斜相結合,重點對無子女或子女無贍養能力的低收入老年居民在待遇領取上予以傾斜。我省將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區對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給予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提供資助。同時,積極探索通過商業化投資運營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我省將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補充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和補貼、補助標准,待遇領取水平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做到與時俱進,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另外,我省鼓勵子女通過繳費提高其父母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后,我省將研究出台具體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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