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申領失業保險金期限
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工也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我省取消申領失業保險金期限
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工也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本報訊 (記者李濤)6月23日省人社廳出台新規,我省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將取消60日申領時限限制,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及其他相關待遇。
按照此前的規定,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原單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証明和身份証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此次,我省取消了申領失業保險金期限。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執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享受價格臨時補貼,但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及其他相關待遇。
同時,我省對符合銜接條件、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將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2020年5月至12月,對不符合銜接條件、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准,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臨時生活補助按月發放。
為確保特殊時期失業人員方便快捷地領到失業保險待遇,我省將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失業人員可憑社保卡或身份証件申領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以及價格臨時補貼。6月底前,我省力爭全面實現失業補助金等待遇線上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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