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價下月開始執行
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執行現行政策
新電價下月開始執行
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執行現行政策
本報訊 6月1日起,我省開始執行新電價。執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
省發改委《關於山西電網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現行一般工商業用電和大工業用電歸並為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執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繼續執行,也可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
我省鼓勵用戶提高用電負荷率,合理降低用電成本。對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核定標准90%執行。
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電價政策。
(何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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